萧三匝
几个月前就听说要换发新记者证了,我对这种事情并不留心。现在,河南的同行有幸比我们先见到新证了。据说,与旧证不同,新证采用的人民币防伪技术,是目前印刷防伪的最高技术。以后,当事人要查验记者身份就更容易了。当事人发现有人持假证采访,可以举报,自制的采访证、工作证、介绍信一律不作为采访凭证。
换发新的记者证后,记者的采访权由此就能得到充分保障吗?我想,只要有点新闻从业经历的人,一定不会得出如此幼稚的结论吧。
一些专业人员以证件证明其专业水准(如精算师),记者显然不属于此类。为什么要实行记者持证上岗制度?难道仅仅是因为以记者的名义敲诈勒索的骗子横行吗?既然是以记者的名义行骗,以法律衡定其罪行可矣,又何必用记者证?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个别国家实行记者证申报、审核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记者的管理。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可以有多种理由收回或吊销由其颁发的记者证,也有多种理由不给事实上的新闻从业人员颁证。比如,新闻门户网站的采编人员何曾颁发过记者证?让一些人尴尬的是,虽然这些人没有从事采编的合法证件,但互联网的舆论监督效果却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再者,博客、播客已经成为公民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手段,难道他们进行写作或制作需要被某种颁发的证件许可吗?
当然,新版记者证还是有亮点的,新证就新增了“各级人民政府应为持本证进行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的内容。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何新年就说,各级政府部门须充分尊重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各级人民政府应及时主动地公开信息或向采访记者提供涉及采访事件的真实信息,不得对记者封锁消息、隐瞒事实。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
这是很让抱持新闻理想的记者提气的。但问题是,以上都没有具体法条保障,公职人员不为记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拒绝接受记者采访你拿他怎么办?你有权起诉他吗?
曾经听说一个赖子的故事:债主要赖子还钱。赖子说:“欠条何在?”债主把欠条给赖子看。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夺过债主手里的欠条,大嘴一张,吞进肚里,再问:“欠条何在?”
显然,老实的债主有点“拿着鸡毛当令箭”了。记者证会成为记者指点江山的令箭还是一片鸡毛?可以肯定地说,任何权利都不是靠一纸证件和几句口号能够保障的。
发布者:时代周报